遗嘱属于 民事权利。具体来说,遗嘱权利是指公民在生存期间订立遗嘱以处分自己死后财产的自由权利。这是一种个人权利,只能由自然人享有,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不能成为权利主体。遗嘱权利的行使目的是确保公民生前能够确定自己死后财产的归属。
从法律层面来看,遗嘱人拥有在生前通过立遗嘱来对自身合法财产进行妥善安排的权力。他们可以指定遗产的具体继承人、合理分配遗产的份额,还能设定遗产的用途等。这种处分权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衍生出来的,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一种自主处置方式。
此外,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无须征得遗嘱继承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赞同。只要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即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遗嘱权利是公民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一个独特部分,它允许公民自主决定其死后财产的分配,从而体现了个人的自由意志和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