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中,当涉及到交房定金时,正确的字应该是“定”字。以下是定金的相关要点: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订金通常没有,且订金在不能完成购房时是可以退回的。
定金应由卖方或卖方委托的公证受托人收取,中介在没有卖方书面委托的情况下无权收取定金。
请确保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使用“定”字,以保障双方权益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