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的产假天数如下:
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增加产假15天。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享受15天产假。
享受42天产假。
按照正常产假休假。
休假7天,产假期间放置摘取的,产假天数顺延。
综合以上信息,昆明的产假最多可休158天,包括正常产假、难产假、多胞胎产假、流产假以及放置摘取宫内节育器的假期。
建议:
女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假期组合,以充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益。
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女职工的产假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