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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迁走需要什么手续

党员迁走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

组织关系介绍信

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

接收方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

如果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

如果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转出单位同意函

由原党组织出具,确认同意个人转移党组织关系。

转入单位接收函

由转入党组织出具,确认接收个人党组织关系并承担相应工作。

个人党费缴纳证明

包括党费缴纳记录、缴费凭证等。

履历表和个人述职材料

详细梳理个人党内工作经历、党内职务、党内荣誉等。

转移后组织关系的证明材料

如转入党组织所开具的党员证、党员证明等。

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

办理迁移手续

一旦审批通过,需按照党支部的指示,办理相应的党籍迁移手续,包括填写相关表格、转接党员档案等。

关注介绍信有效期

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需在有效期内完成转接手续。

与原党组织协调

确保党籍的顺利转接,可能需要与原党组织进行协调。

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以确保党员关系的顺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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