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监委主任是依法设立的村务监督机构的负责人,其职责主要包括:
1. 监督村务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
2. 对村民委员会不按程序规定和民主议事规则做出的决定提出纠正意见或向镇纪委反映;
3. 监督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情况;
4. 开展民主理财,对村财务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核;
5. 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6. 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的述职评议;
7. 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村监委主任通常由村党组织成员(不含村委会成员)或其他党员担任,不属于村委会,但可能享受一定的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