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期化妆品的定义主要依据产品的剩余有效期限。一般来说,未开封的化妆品在剩余保质期在 3个月以内时,可以被认为是临期产品。对于已经开封的化妆品,其临期时间会相对较短,通常在剩余有效期限6个月以内。
具体临期时间的划分如下:
已开封化妆品
保质期在一年及以上者,其有效期截止日前的最后45天视为临近期。
保质期在半年以上而未满一年的产品,其有效期结束之日前的最后20天可被视作临近期。
保质期在90天以上但不足半年者,其有效期终结之日前的最后15天才属于临近期。
保质期在30天以上但小于或等于90天者,其有效期结束之日前的最后10天应作为临近期。
保质期在16天以上但不足30天者,其有效期终止之日前的最后5天应被划分到临近期范畴内。
保质期低于或等于15天的产品,其有效期终止之日前的最后1至4天则认定为临近期。
建议在购买化妆品时留意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尽量选择距离使用期限较长的产品,并在使用前检查产品是否已开封及其剩余保质期,以确保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