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追回金额取决于非法集资者的财产状况以及非法集资的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和流程的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指出,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返款比例通常由已返款总额、追缴和变现资金总额与集资总额的比例决定。
如果非法集资者没有足够的个人财产可以清偿集资数额,则按照集资人追回款的数额占整体集资款的比例来退还。
非法集资案件通常由案发地人民政府组织专案组(或工作组)进行处理。
涉案财物在诉讼终结后,一般会返还给集资参与人。
如果涉案财物不足以全部返还,则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参与者所受的损失由自己承担,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非法集资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已经立案,应由侦查机关负责追回并退赔。
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也可以尝试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追回。
能否追回以及能追回多少,主要看非法集资者的财产状况和非法集资的具体情况。
受害者应尽早报案,以便尽可能追回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