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商标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违反商标法及相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导致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撤销商标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过程中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或注册信息,或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商标,或商品质量低劣欺骗消费者等。
当商标在注册后出现争议,如多个当事人对相同或类似商标提出争议,商标评审委员会可裁定撤销后注册当事人的商标。
撤销商标的决定需经过商标局批准,并会发布《撤销注册商标公告》。当事人如对撤销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