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通常会在以下情况下拒绝赔偿:
1. 投保人对被保人故意伤害或杀害。
2. 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车辆。
3. 吸毒、故意犯罪。
4. 战争、军事冲突等。
5. 寿险两年内自杀。
6. 投保时故意不如实告知既往病症。
7. 重疾险未达到理赔条件。
8. 意外险中未加猝死责任,猝死不赔。
9. 医疗险中不赔付既往症。
10. 理赔资料不全。
11. 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
12. 未年检的车出险。
13. 故意撞车。
14. 未取得驾驶证的不赔。
15. 未上牌照的车不赔。
16. 报案不及时。
17. 撞到自己家人的不赔。
18. 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
19. 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
20. 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
21. 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
22. 保险公司在知道有上述情形之一后,投保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的更新而变化,建议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在有疑问时咨询保险公司或专业保险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