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偷电偷了多少,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如果能够找到私接设备的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并且知道实际使用时间,那么可以直接计算出窃电量。公式为:窃电量 = 私接设备额定容量 × 实际使用时间。
当窃电时间和容量无法查明时,可以参照同属性单位正常用电的单位产品耗电量和窃电单位的产品产量相乘,再加上其他辅助用电量后与抄见电量对比的差额。
或者,在总表上窃电的情况下,按分表电量及正常损耗之和与总表抄见电量的差额计算。
也可以按历史上正常月份用电量与窃电后抄见电量的差额,并根据实际用电变化情况确定。
如果窃电时间无法查明,窃电日数以180天计算;对于用电时间不足180日的用户,其窃电日数按照实际用电日数计算。每日窃电时间:居民用户按照6小时计算,其他用户按照12小时计算。
采用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如果以上方法都难以确定,可以查看之前每月的用电量,然后与现在的数据进行比对,从而估算出偷电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电能达到一定金额(如1000元以上)将构成盗窃罪,并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计算,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电力部门的帮助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偷电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应当避免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