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流产假的规定如下:
可以享受产后假20天至30天。
产后假多达50天。
享受42天产假。
此外,如果女职工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还可以带薪休息一至两天。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女职工在流产后的身体健康和休息权益。建议企业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