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拖欠的时限,有以下几种情况: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若遇到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若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可以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后延期支付工资,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例如,深圳的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般情况下,工资应在每月的固定日期支付,不超过30天。
若因特殊原因需延期支付,应与工会协商,并且延期时间通常不得超过一个月。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