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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逃撤销后

网上追逃的撤销时间主要取决于被抓获的在逃人员是否被押解回立案地以及公安机关的办理效率。根据《关于完善“破案追逃”新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立案地公安机关应在被缉捕人被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1. 立案地公安机关在抓获在逃人员后,需要核对相关信息。

2. 立案地公安机关在押解被缉捕人回立案地后,应在48小时内完成撤销手续。

3. 撤销手续包括填写《在逃人员撤销表》,并将相关信息存入“全国在逃人员数据库”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网上追逃的撤销需要公安部批准,并且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自动撤销。只有在被抓获后,经过公安机关的核实和办理手续,网上追逃信息才会被撤销。

综上所述,网逃撤销的时间为 48小时内,并且需要公安部批准和公安机关的办理。建议被抓获的在逃人员及时联系公安机关,配合完成撤销手续,以便早日解除追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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