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为 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六十天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具体而言,公告送达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分为两种情况:
公告送达后,经过60日视为送达,送达后15日内,如果没有上诉,判决书即生效,即公告之日起75日后判决书生效。
通常在一个月内开庭,具体开庭时间根据个案和法院的排期情况确定。
因此,无论是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公告送达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均为公告发出之日起的60日后。公告送达期满后,如果被告未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