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复议驳回告哪个机关

当行政复议申请被驳回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您可以选择以下途径提起诉讼:

1. 如果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您可以向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您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对于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审理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4. 如果涉及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的重大或复杂案件,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您也可以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文章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聘公告!
2025-05-07 09:40:00
法治宣传护成长:临江市人民法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讲座
2025-04-28 15:05:00
濮阳市华龙区检察院:法律小课堂开课啦!
2025-04-27 18:04:00
陕西检察机关2024年办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49件
2025-04-22 20:13:00
西咸法院“最后一劝”成功调解近亿元标的金融纠纷
2025-04-22 09: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