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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罗大美遇害案7月29日二次开庭 罗大美家属希望判三名被告人死刑

记者从罗大美家人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百万粉丝网红“罗大美”遇害案将于7月29日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次开庭。

罗大美真名尚某锋,被害时30岁。检方查明,被告人余某生在与尚某锋交往过程中,知道尚某锋是一名网红,遂产生对尚某锋实施抢劫、勒索钱财的想法。余某生与沙某姣、杨某多次商议抢劫勒索钱财。

检方查明,2023年7月5日晚,按照余某生的指使,杨某将尚某锋诱骗至南阳市一小区内余某生的租住房内。余某生将尚某锋控制后,伙同其同居女友沙某姣将尚某锋转移至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其间多次对尚某锋进行恐吓,胁迫尚某锋向沙某姣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户转账。7月7日凌晨,在向尚某锋索要二百余万元后,余某生与尚某锋独处期间将其杀害并掩埋尸体。

经鉴定,尚某锋颈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及锐器作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或(并)颈动脉离断、颈椎分离死亡。

检方认为,被告人余某生、沙某娇、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余某生在抢劫被害人财物后,为逃脱法律责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灭口,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于2025年2月28日在河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据罗大美妹妹透露,被告三人全部当庭翻供,被告人余某生基本推翻了全部口供。其称杀害罗大美非自己主观故意,罗大美从南阳市到南召县、给其转账都是自愿的。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7月23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德全律师告诉记者,因为案件中有新的证据或事实需要进一步审理,因此罗大美遇害案将于7月29日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次开庭,家属仍希望能判处三名被告人死刑。

来源: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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