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房构成 挪用公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需要注意的是,挪用公物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但具体是否适用挪用公款罪,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防止挪用公款行为的发生,以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