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档案的办理方法如下:
申请人需到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高中以上学籍证明及成绩单原件、高等教育学籍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提交材料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会出具调档函,申请人需持调档函到原户籍地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并将档案寄至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存档时,申请人需提供存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学生签证页复印件、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留学存档,将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调档通知书”及“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原件,以快递到付的方式寄给存档申请人。
申请人凭“调档通知单”到原户籍地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并将档案寄至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建议
选择合适的存档方式: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选择存档方式,可以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提前准备材料: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不全而影响存档进程。
注意档案的保管:无论选择哪种存档方式,都要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避免档案丢失或损坏。
及时办理:留学前及时办理档案存档手续,以免影响留学期间的学业和回国后的就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