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户口迁移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或户主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婚姻情况证明,用于说明迁移情况和申请落户手续。
准迁证,由玉林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用于证明已经获得迁入许可。
迁移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在职证明、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房产证明、学历证书、房产证、档案存档证明、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等。
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结婚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相关材料、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离退休证等,具体所需材料根据迁移事由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涉及随迁人员,则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无住房证明,如果申请在城镇合法租赁住宅用房落户,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的证明。
住房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备案的租赁合同,如果申请在城镇合法租赁住宅用房落户,还需要提供已在当地建设部门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证明及备案的租赁合同。
房屋权属证明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如果申请在城镇合法租赁住宅用房落户,还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机构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可能需要的额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