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的最长期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医疗时,他们可以享受的医疗期根据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九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二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八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
因此,病假的最长期限为 二十四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规定了医疗期的最长期限,但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因地区和单位政策有所不同。此外,如果员工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