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这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费用,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的康复费用。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
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职工,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6个月工资)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可能还包括其他一些费用。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涵盖了工伤职工在治疗、康复、生活护理、伤残补助、丧葬、抚恤等方面的多种费用,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