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账本的保管期限,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保管期限是 3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保管期限是永久。
某些资料如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此外,一些具体账簿如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保管期限则为25年,而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账簿应永久保存。
由于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的财务会计记录有所不同,具体的保留期限还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对于一般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其保管期限是 30年。
对于特定的涉税资料和其他一些重要账簿,其保管期限可能是10年或25年,甚至永久保存。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自身情况,确定账本的保管期限,并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