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凭证的时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三年。具体时效的计算方式如下:
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时效为3年。
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也为3年。若债权人在3年内未主张债权,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收条的诉讼时效并非固定,而是依据借条上的还款约定以及债务的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若借条上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则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时间起算,时效为3年;若未约定还款时间,则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借款凭证的时效一般为3年,具体计算方式取决于借款凭证中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建议借款双方在签订借款凭证时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以便及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