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的产假为 国家规定的98天加上地方规定的30天,共计128天。如果难产,则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