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活动通常以欺骗性的手段,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来牟取非法利益。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传销类型:
谎称“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以“连锁经营”“连锁加盟”“资本运作”“投资开发”等为幌子。
典型代表:1040阳光工程,要求参与人员缴纳38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入门费,鼓吹通过发展下线人员,最高可获返利1040万元。
借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为名,实际上利用拉人头,以人头数量计算报酬,进行传销活动。
打着“电子商务”“互联网+”的旗号,建立网站或APP,以“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站加盟”等形式发展下线,从事网络传销。
以创业投资为噱头,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
特点: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常见名目包括“××金融互助社区”“××金融互助平台”等。
典型案例:MMM、珍宝币、百川币等。
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等旗号,以“社交电商”“分享经济”为噱头,进行拉人头哄骗群众参加传销组织活动。
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旗号,以高额返利、创新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
打着“居家创业”“隔离经济”“网络兼职”等旗号,从事视频点赞、视频观看、广告点击、会员卡销售的传销活动。
打着“国家帮扶”“云种植”“云养殖”等幌子,以“连锁经营”“加盟”“项目投资”等方法进行传销组织活动。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牟取非法利益。
以连锁加盟、推销产品为名,实行积分返利、销售提成、会员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