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的房屋拆迁补偿金额因区域和房屋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补偿标准:
南昌市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在每平方米3000-5000元之间。
具体补偿金额还需考虑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房屋评估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最后由政府进行确定和支付。
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乘以13.5元,若计算结果低于600元,则按600元结算。
临时安置期限一般为24个月,期限延长的,从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偿费,具体增加比例根据逾期时间而定。
按省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货币补偿的临时安置补偿为6个月停产停业补偿。
房屋承租人符合房改条件的,先行房改后按规定补偿。
房屋承租人不符合房改条件的,对被征收人按规定补偿;房屋承租人由被征收人给予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90%的货币补偿或者继续承租的安置。
房屋重置价格(含水、电安装费用)调整为:简易结构240元/M2,砖木结构520元/M2,砖混结构700元/M2,框架结构(多层)800元/M2,框架结构(小高层)1150元/M2,框架结构(高层)1350元/M2。
农民安置房价格(含200元/M2小区配套设施成本)调整为:砖木结构720元/M2,砖混结构900元/M2,框架结构(多层)1000元/M2,框架结构(小高层)1350元/M2,框架结构(高层)1550元/M2。
房屋结构差价的结算方法为: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的结构差价按每级50元/M2结算。
农房安置面积计算和超出面积补偿标准:被拆迁农房安置面积按每人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M2,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0M2的标准执行;超出以上标准的被拆迁房屋面积按砖木结构920元/M2,砖混结构1100元/M2,框架结构1200元/M2予以货币补偿。
临时安置补助费调整为:按每户每月600元执行。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洪府字〔2023〕39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有所不同,例如东新街道东岳村每亩705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三江镇三江村每亩47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这些补偿标准及政策旨在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具体的补偿金额还需结合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计算。建议被拆迁人在面临拆迁时,详细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补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