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责令停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工的部门可能包括:

1.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权责令停工。

2.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消防安全,在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可责令停工。

3.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在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可责令停工。

4.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监管,在发现违反市场管理法规的行为时,可责令停工。

5. 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如拒不执行公安机关的停产停业决定时,可依法强制执行。

具体责令哪个部门停工,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是否存在特定的行业主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工作,以确保停工决定的正确执行

相关文章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时隔18年迎大修,行业最关心哪些内容?
2025-04-15 20:30:00
六部门启动2025年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专项行动
2025-04-11 16:44:00
7.6万个体育饭圈问题账号被处置 清理信息160万余条
2025-04-02 19:34:00
深圳市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
2025-04-01 21:04:00
人民日报客户端︱金台瞰甘头条 | 甘肃永登县:法治守护古树名木
2025-03-20 14: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