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这包括各类基础设施项目,如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这些项目直接关系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公共安全。
无论是全额还是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是国家融资的项目,都需要进行招标,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项目的公开透明。
这类项目涉及外资,为了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的公正性,必须进行招标。
此外,具体的招标范围还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这些项目若达到一定规模标准,也必须进行招标。例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综上所述,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分为上述三类,并且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