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工程的招标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建设单位必须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需要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和管理人员。
具备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具备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具备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的能力。
建设单位需要提交招标申请,以便进行后续的招标程序。
招标人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详细内容等。
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在指定的媒体及市交易中心信息栏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的项目,招标人需要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对于一些大型复杂的土建工程或成套的专门设备,招标人需要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了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招标人需要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对拟建工程现场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了解现场实际情况。
招标人需要编制标底,并在开标前保密。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