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以下情况不能缺席审判:
如果原告在庭审过程中撤诉,则案件将按撤诉处理,不进行缺席判决。
如果原告撤诉,但被告提出反诉请求,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判决。
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将按撤诉处理,而不是缺席判决。
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若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案件,其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将按撤诉处理(若原告方)或缺席判决(若被告方)。
若债务人下落不明,但借贷关系明确,法院可以在公告期结束后缺席判决。
如果法院已经裁定不准许原告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将按撤诉处理,而不是缺席判决。
在刑事案件中,必须被告人到庭参加审判,不能缺席判决。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防止因一方当事人缺席而导致案件无法正常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