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通常需要交给当地的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1. 纳税人应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取得其他具有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 纳税人应在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 如果房产证由开发商代办,契税可交给开发商,再由开发商转交给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4. 如果自己办理房产证,纳税人应直接将契税交纳给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5. 契税也可以选择在财政局或房管局设立的税务窗口缴纳。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缴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