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法建筑的部门主要涉及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政管理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乡镇政府等。具体职责如下:
负责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
在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情况下,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对偷建抢建行为进行制止,并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
与市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共同负责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负责查处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并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治理、停止施工或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
负责农村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在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综上所述,拆除违法建筑的工作由多个部门共同负责,具体执行时可能由地方政府责成相关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强拆。建议您在遇到违法建筑时,可以向当地的城市规划部门或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举报,以便相关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