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进行公章备案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
经办人身份证
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以上材料。
上级主管单位介绍信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举办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
若印章损坏重新刻制,还需提供刊登印章作废声明的报刊、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收缴事业单位印章凭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举办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经办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
若为分支机构,还需提供设立该分支机构单位的介绍信。
上级党组织的批准文件
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
上级主管单位证明文件(军队持上级主管部门介绍信)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
《公章备案登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