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
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执行令;
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执行令。
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
公证债权文书。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调解书;
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支付令;
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综上所述,执行依据包括人民法院和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以及具有给付内容且发生法律效力的各种法律文书。这些依据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基础,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