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是指 刑事诉讼中,当司法机关对被告人是否犯罪或罪行轻重难以确证,即证据存在疑问时,应当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这一原则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是对过去“疑罪从轻”、“疑罪从缓”的否定,是现代刑法“有利被告”思想的体现。
具体应用包括:
如果发现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疑罪从无原则旨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证据不足而导致的错误定罪,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