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通知的时间取决于具体案件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法院驳回通知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普通驳回起诉为7天,再审申请驳回为3个月,执行异议驳回为15天,二审上诉驳回通常为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建议:
了解案件类型:明确案件类型有助于确定驳回通知的具体时间限制。
咨询专业律师:在具体案件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程序指导。